案例回顾:
侯某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与派遣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入职第二天便被派遣到了机械加工厂工作,岗位是电焊工。三个月后,机械加工厂以没有订单,不需要侯某工作为由,让侯某回家等通知,而派遣公司又没有给侯某再安排工作,侯某只能待业在家。可是侯某发现,待业在家后没有任何工资来源,派遣公司称侯某的工资是机械加工厂发的,没有工作自然没有工资。
一、劳动派遣公司的哪些行为违法?
1、与侯某签订一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派遣公司只与侯某签订了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2、侯某没有工作时,派遣公司没有按月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以工资由机械加工厂发放为由,克扣了侯某的工作,又不给侯某安排新工作,使侯某在家待业,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支付报酬。
二、派遣公司会受到哪些惩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