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能否收取员工中介费和管理费
劳务派遣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主体。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中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的劳动者介绍用工单位、支付工资、上劳动保险等是其法定义务。其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中介费用和管理费,更不能扣发该劳动者的工资。
对此,《劳动合同法》有禁止性规定,该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按此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以收取中介费、管理费等名义扣发工资是违法的。